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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12.4”国家宪法日举行升旗活动
作者:发布时间:2017-12-06点击数:

 

 

今年的12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上午730分,校区举行十二月份升旗仪式,全体师生参加,活动由学生团总支书记张宇龙主持。

学生干部刘涵宁以12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主题在国旗下做题为“学法用法,从我做起”的演讲。她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要懂法学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坚决不做触犯法律底线的事情,坚决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承担十二月份升旗任务的班级是2016级国际商务班,该班在班主任田蕴老师的辛勤带领下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表现突出,连续三个月的综合量化考核成绩名列第一名。该班选派郭亚君、齐雨婷两名优秀的学生代表与国旗护卫队共同承担升旗任务。

 

(团委  刘惠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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