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及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厅党组有关意见要求,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校区党委、纪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培训中心等场所搞奢靡享乐;
严禁收受学生的任何礼品或请客吃饭。
各科室、各党支部要严格管理和监督,把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四风”反弹、切实履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党政负责人要充分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员工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红灯”亮在前头,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校区纪委将畅通渠道,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将认真核实处置,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举报电话:13468000033
举报邮箱:honghui001454@sina.com
泰安校区纪委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