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通报13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两名副校长被处分
4月14日下午,北京大学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钰峰分别通报了北京大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典型案例。
在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3起典型案例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0人、通报批评2个单位、批评教育15人、问责2人。副校长兼总务长王仰麟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校长兼教务长高松违规受邀参加宴请,对其进行提醒谈话;燕园社区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配备使用车辆等,中心主任张鸿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并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及行政免职处理;印刷厂原厂长郭红勇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部分用于发放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医学部病理学系违反财经纪律,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原主任郑杰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会上还对资源集团原高管巩运明、张永祥、黄琴芳、仇守银、吕景波、叶丽宁私分国有资产,方正集团原高管李友、余丽、李国军、郭旭光等违法犯罪问题,以及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在通报的其他22起违法违纪违规案例中,给予开除党籍14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5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1人。
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郝平同志在讲话中表示,学校党委坚决拥护上级决定,并将牢牢抓住中央巡视这一重大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立行立改、整改落实为抓手,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好氛围好环境好生态,推动北大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郝平同志强调,全校各单位要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加深入人心。要坚持问题导向,吸取教训、查漏补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常抓细抓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坚持干事创业的高标准,增强担当意识,履行担当责任,做到公私分明;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加强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对外开放和依法治校,以作风建设的实效为“双一流”建设提供保证。
王立英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八项规定精神在学校落地生根。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全国高校当好遵规守纪的标杆,引领社会良好风尚和风清气正的校风学风。要勇于正视问题,立行立改,紧紧抓住这次接受中央巡视和开展警示教育的契机,深入查找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要落实责任,敢于担当,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
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同志在主持大会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积极主动配合中央巡视,及时传达学习大会精神,抓好责任分解,层层传导压力,做到边巡边改、即知即改。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真正从身边人违规违纪中吸取教训,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习惯和自然,让北大成为一个教师静心治学、学生安心学习的学术殿堂。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林蕙青,驻部纪检组有关同志,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老领导,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全国党代表、北京市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同志代表,全校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系、所、中心)正副职负责人,全校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干部,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各附属医院科室主任以上管理干部,校办产业各公司负责人及党组织负责人,共约1700多人参加会议。
(纪委办 李洪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