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甩手掌柜”做到“当仁不让”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市委书记“下课”!中央纪委日前转发的《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在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震撼。
面对李庆贵的教训,不少地方的市委书记表示,《通报》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决态度,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明确信号,是对自己和领导班子的深刻警醒。
牢记管党之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中央纪委转发《通报》,给全党提了醒。以后谁再不负责任,这就是前车之鉴。”河南省濮阳市委书记何雄说,作为省辖市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人,必须高度清醒自觉地认识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担当就要负责。
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陈家东表示,一定要从《通报》中汲取警示、受到教育,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把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守好自己的“责任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管党治党的政治之责和去疴治乱的兴党之责,党委责无旁贷。作为党委书记,以其昏昏,何以使人昭昭?”
在湖北省恩施州委书记王海涛看来,党委书记必须在认识上跟上趟、识大势、晓利害、明责任,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和明白人。
如何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和明白人?山东省威海市委书记孙述涛认为,必须以心中有党、心中有责的政治品格和政治意志把主体责任牢牢担起来,一挑到底不换肩,坚决克服一些错误思想,如,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宏观性的,具体落实靠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领导性的,具体问题是相关部门抓;等等。
避免“虚化空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
落实主体责任,既要有清醒认识,还得以身作则,采取有力举措,将工作干到实处,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根据《通报》,李庆贵便是“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一个典型。
作为市委书记,如何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
“在主体责任上当‘甩手掌柜’或‘虚放枪’、‘假应付’,必然滋生腐败。”王海涛建议,要抓关键少数,着力打造“一起干事、共同干净、共同监督、共同进步”的坚强领导团队;抓关键举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决不让“小毛病”拖成“大问题”;抓关键环节,实行纲目式定责、链条式传责、拉网式督责,以防责任落实失之于粗、失之于虚。
孙述涛认为,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坐而论道”,必须做到“四个当仁不让”:选好用好干部当仁不让,强化干部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坚决防止用人失误失察;纠正“四风”当仁不让,及时调度督导,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断优化本地区的政治生态;抓早抓小当仁不让,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坚决杜绝权力运行失序失控;重要案件督办当仁不让,对影响重大的案件,紧紧靠上跟进督办,及时“拔烂树、治病树”。
针对《通报》中指出的李庆贵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监督、用人严重失察等问题,辽宁省辽阳市委书记王正谱表示,各级党委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以“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干部,以“三严三实”要求抓好带好队伍,做好领导和支持纪律审查的各项工作。
“说白了,就是一个‘敢’字。”浙江省丽水市委书记王永康说,市委书记作为班长,就是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在管人上敢于负责,在干事上敢于担当,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
层层传导压力,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
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没有问责,压力就传导不下去。新乡市委、市纪委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案例再一次表明,失责必被问责。
“地市一级处在承启省、县的关键环节,在市委自身担好主体责任的同时,还必须以鲜明的态度、严肃的担当,把责任的压力传导给县一级党委,坚决杜绝在传导过程中产生损耗。”孙述涛说。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作为党委书记,既要‘喊嗓子’,更要‘打板子’,真正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陈俊卿举例说,该市制定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先后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组长以及弋阳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公安局纪委书记等进行了问责。
王海涛认为,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严到点、严到位,善于打好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组合拳”,以从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通过问责把压力传导下去,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王正谱表示。(记者瞿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