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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清空发布时间:2015-10-13点击数:

 

山东省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青岛市市北区小港湾蓝色经济产业基地管委会违规发放福利。市北区纪委分别给予小港湾蓝色经济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杨学国,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万圣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费用予以收缴。

  2.青岛市保安服务公司即墨分公司副经理谢本福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即墨市公安局纪委给予谢本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其公车私用费用。

  3.淄博市沂源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保华违规发放补贴。沂源县纪委给予李保华党内警告处分。  

  4.枣庄市台儿庄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马运中公车私用问题。台儿庄区纪委给予马运中党内警告处分。

  5.东营市河口区国税局城区税务分局局长张建敏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经河口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建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6.威海市文登区粮食局原副局长王钦东公车私用问题。文登区纪委给予王钦东党内警告处分。

  7.德州市宁津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希彦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宁津县纪委给予李希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限期腾退超标办公用房,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8.滨州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执法一科科长袁增泉公车私用问题。滨州市纪委给予袁增泉党内警告处分,追缴其公车私用费用。(山东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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