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校区各科室、各党支部:
为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厅党组、学院党委有关意见要求,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校区党委、纪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在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四、严禁用公款接待走访、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五、严禁公车私用;
六、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七、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九、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严禁收受学生的任何礼品或请客吃饭。
各科室、各支部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管理和监督,把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党政负责人要充分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所属党员干部、员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
校区纪委将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可能出现的“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将认真核实处置。
举报邮箱:honghui001454@sina.com
举报电话:13468000033
校区纪委
2016年1月4日